政务区沪六合作商业创新示范综合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46次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5-10-24

一、招标编号:E341500001002156

二、项目名称: 政务区沪六合作商业创新示范综合项目设计                                          

三、项目实施地点:六安市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六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六安市城投大厦12楼

六、项目类型:服务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本项目位于六安市政务区,佛子岭中路与文韵路西南交叉口位置。项目地块北至佛子岭中路,南至小华山西路,东至文韵路,西至中国农业银行边界。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2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200㎡,地下建筑面积约4000㎡。项目内规划机动车位约140个,非机动车位约570个,具体以审批后规划方案为准;总投资约7600万元;本设计项目包括勘察、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内容,具体详见发包人需求;本项目设计招标最高限价为 167万元。

九、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十、计划工期: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 日内完成规划设计稿编制,并具备报规条件;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后50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相关专项报告以及施工图设计等,并获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向前追溯 5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 1 项工程总投资在 5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业绩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原件的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中载明的金额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签订时间、设计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应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十二、招标范围:(1)、完成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地质勘察、测绘、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含总投资估算编制)、规划方案设计(含总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土建安装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基坑支护、幕墙、绿化景观、附属道路工程(含平交口设计)、消防、人防及地下室、标识标牌、高低压配电(含外线)、给排水、电气、暖通、动力系统、绿色建筑、海绵城市、防雷、三网等)以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智能化、亮化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相关技术文件编制、技术交底、施工配合、施工图审图等相应后续服务工作以及前述服务成果文件(或过程文件)可能涉及的汇报及评审和现场施工及竣工图配合等阶段的相关工作。

(2)、设计所需相关咨询服务工作,满足六安市相关规定要求的环评报告编制及报审、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及报审、供配电方案编制及报审、造价咨询(估算、概算编制)、绩效评价编制、抗震、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及报审、社会稳定评估报告编制及报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报审、监测及验收、日照分析等设计所需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3)、合同范围内的设计修改工作、建设期服务工作及工程建设内容中的建筑主体工程、满足建筑使用功能配套的其他工程和附属配套工程的设计工作及设计相关的工作任务等。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4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3日09时00分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13日 09时00 分

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十、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为 3 万元;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3、本工程招标文件(含附件资料、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luan.gov.cn)下载。

4、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5年  11月13日09时00分。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规定的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4.98.87.113:9016/TPBidder)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7、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和设计负责人业绩、企业和设计负责人获奖情况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自行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8、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010-86483801转5-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0512-58188516;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CA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615-8899;

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660855088。

9、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12-58188516。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二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六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城投大厦12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周工

电话:0564-3327130

2、招标代理机构: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五里墩大桥旁海事局附属楼2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工

 电话:0564-3212220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4楼

 电话:0564-5150909

二十二、投标保证金账号:

政务区沪六合作商业创新示范综合项目设计

账号1

户名: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六安佛子岭路支行

账号:176740948186

账号2

户名: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六安政务区支行

账号:000000610003400000053000533

账号3

户名: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

账号:12140201040005758000000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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